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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“慎用、忌用、禁用”药品标记,干脆不用了?

  作者:冯喆   时间:2017-12-20 14:30:56

   有些药物的治疗作用往往大于它的副作用,这就叫做安全使用药品。但我们在药品说明书上经常看到“慎用、忌用、禁用”等提示语,让人难免有点“心惊肉跳”。再次我们提醒大家:只要规范使用,加强监测,这些副作用完全是可控的,患者大可不必“因噎废食”。

慎用、忌用、禁用

  “慎用、忌用、禁用”,三者一字之差,含义却大不相同,作为患者应正确理解和掌握。

  “慎用是指该药可以谨慎使用,但必须密切观察患者用药情况,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。通常需要“慎用”的大多是指小儿、老人、孕妇以及心脏、肝脏、肾脏功能不好的患者。因为这些人体内药物代谢功能(包括解毒、排毒)较差,所以,机体对某些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,故不要轻易使用。但慎用并不等于不能使用,用药家庭遇到慎用药品时,应当咨询医生后使用为好。

  “忌用是指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该药。提醒某些患者,服用此类药物可能会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和不良后果。但有的忌用药品如病情急需,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药理作用类似,不良反应较小的药品代替,如果非使用该药不可,应联合使用其他对抗其副作用的药品,减少不良反应,尽量做到安全。在家庭用药时,凡遇到忌用药品最好不用。

  “禁用是指禁止使用。某些患者如使用该药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中毒。如青光眼的患者应禁用阿托品;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就应禁用青霉素,否则将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,甚至死亡。所以,凡属禁用的药品,绝不能抱侥幸心理贸然使用。

冯哲
文/黑龙江瑞京糖尿病医院中西药局副主任药师 冯喆

文章来源:《中华糖友》杂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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